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梁治都)近日,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公开通报5起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例,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林某宏滥伐林木案、黄某荣等3人滥伐林木案入选。
林某宏分别于2022年9月、2022年11月、2023年3月、2023年4月,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违法采伐乐东志仲镇谭培村、志仲镇塔丰村七队、志仲镇多元村等地橡胶树共计1007株,蓄积量193.09立方米,并出售非法获利。最终,林某宏被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4年,黄某荣等3人为种植槟榔,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在乐东志仲镇塔丰村(国营保国农场)毁坏二级国家级公益林28.6亩,违法采伐天然林、橡胶树共计5913株,蓄积量171.25立方米。2024年6月,乐东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2024年9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8月,黄某荣、黄某良分别以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法院判决黄某荣等3人赔付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损失7万余元,并完成等同于案涉林损失的修复工作或支付生态修复费5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