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郭义帝)近日,一起因高空坠物引发的赔偿纠纷在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司法所画上圆满句号。经过调解员的情理法交融与耐心磋商,当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在先行结清相关费用基础上,责任方一次性当场支付6.8万元赔偿款。
据了解,今年6月,张某在维修推拉窗过程中,不慎脱落的窗户将骑车途经黄流镇中心小学后面路面的邢某某砸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在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问题上,各执一词,矛盾一度激化。当事人邢某某主动向黄流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员在受理案件后,采取了“背对背”的沟通策略,安抚双方情绪,秉持“公平、公正、自愿”原则,细致核实事故经过,充分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彼此难处,最终推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达成的协议,张某已先行结清邢某某前期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在此基础上,另一次性赔偿邢某某6.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