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近日,定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两起货车超载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8月26日16时8分许,在加文线33公里处,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一辆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经过磅称重,郭某寿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最大允许运载质量为31吨,实载84.66吨,拉载的货物重量已经超过核载重量的100%以上,属于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定安公安交警对郭某寿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扣留超载车辆。
8月26日16时13分许,在上述地点又有一辆超载100%以上的货车被依法查处。经过磅称重,曾某发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最大允许运载质量为31吨,实载82.94吨,拉载的货物重量已经超过核载重量的100%以上,属于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定安公安交警对曾某发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扣留超载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