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春梅 通讯员王烁)8月21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毛阳人民法庭在水满乡新村村委会设立临时巡回法庭,第二次公开审理4起由山体滑坡次生地质灾害所导致的民事赔偿纠纷。
据了解,在第一次庭审中,原告即新村的4户村民表示,2024年10月29日,恰逢强降雨,五指山某文旅公司的施工项目开挖建设的挡土围墙处发生山体滑坡,导致自家接壤的林地滑落,他们的槟榔树、橡胶树等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村民与该公司之间就损失赔偿问题产生了分歧。
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组织原告、被告及村干部到现场细致勘查。由于山体滑坡严重,无法用肉眼厘清“天灾”与“人祸”的界限,需要专业的鉴定公司对滑坡的成因进行分析。村民表示可以启动鉴定,然而6.5万元的鉴定费让村民望而却步。
此次庭审现场设在新村村委会,通过在群众“家门口”开庭,法官能够更直观地了解案情,同时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庭审现场,原告、被告围绕“不可抗力”的认定、因果关系的比例划分以及责任承担的法律依据等核心问题,展开了辩论。原告表示被告的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被告则表示,台风暴雨是此次损害发生的原因,公司因不可抗力而不承担责任,但考虑到村民受灾严重,可以适当给村民一些经济补偿。
在听取双方辩论后,法官通过“审调结合”的方式,围绕争议焦点从法律、情理、人情等多个维度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力求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庭审最后,原告、被告紧张的态度逐渐缓和,均有了让步的意思,但仍旧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
法官表示,将把调解工作贯穿该案的始终。下一步,将争取行政部门支持,以技术手段测绘滑坡地占据双方地块的比例,从而让双方对责任有更加准确的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