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李雪)近日,文昌法院审结一起婚内赠与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判决第三者返还8万元。
2024年1月,冯甲(化名)猝死于某宾馆房间,妻子王小(化名)强忍着悲痛整理丈夫遗物,却发现冯甲在两年间向女子美美(化名)转账200余笔,单笔最高5000元,总额超8万元,甚至冯甲死亡地点就是私会之地。面对丈夫背叛婚姻的证据,王小将美美诉至文昌法院,要求返还所有钱款。
美美当庭辩称,冯甲给的款项用于共同消费和彩票投资。然而,当法官要求其提供证据时,美美却拿不出彩票购买凭证、茶楼或餐厅的消费记录,也无法清晰说明每一笔款项的具体合理用途。
办案法官经审理认为,冯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这一行为存在三重违法。其一,违反婚姻法基本义务。夫妻互负忠实义务,冯甲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对婚姻的忠诚。其二,侵害配偶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属双方共有,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重大财产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单方处置侵犯了配偶对共有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其三,冲击公序良俗。该赠与本质是以破坏他人婚姻关系为代价的财产转移,违背社会基本道德准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
最终,文昌法院裁决美美在10日内全额返还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