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晓晖)8月10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违规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一人被没收涉案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并被罚25万余元。
据悉,2024年9月3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海口市龙华区苍东村进行检查,并在某仓库发现储存大量一次性塑料袋,均为“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货值合计25万余元。对于陈某娥违规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对涉案产品进行扣押。
案发时,陈某娥及其儿子方某宏均在现场,方某宏在现场向执法人员提供方某宏、方某鹏的身份证和海口龙华潮宏发商行的营业执照,经营者为方某鹏。但现场调查工作未结束时,陈某娥和方某宏即先后离开,且不再返回。为全面调查清楚案情,执法人员多次联系陈某娥到案接受调查,但陈某娥全程不理会。执法人员多次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陈某娥全面配合案件调查,不得拒绝,但陈某娥拒不改正。
据调查,涉案的仓库为陈某娥租用当地村民的民房,不是经营场所,平时无人在仓库,大门均处于紧锁状态。由于陈某娥全程不配合调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发协查函和参照网络销售平台的价格计算货值,全案总货值金额合计25万余元。
针对陈某娥上述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陈某娥作出没收涉案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罚款25万余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