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春梅 通讯员王烁)8月6日上午,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五指山市水满乡政府原四级主任科员傅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为进一步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同步开展“法院开放日”庭审观摩活动,邀请水满乡政府及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机关单位国家工作人员代表共100余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6月至2021年7月,傅某利用担任水满乡原国土环境资源管理所所长、水满乡政府副主任科员、水满乡政府四级主任科员的职务便利,与他人共谋,通过虚构青苗数量、将国有土地划入个人土地赔偿范围、套取公益岗工资等方式,骗取水满乡财政资金共计29万余元。
2010年2月至2021年11月,傅某利用担任水满乡原国土环境资源管理所所长、水满乡政府副主任科员、水满乡政府四级主任科员的职务便利,为三亚某公司总经理助理叶某和王某,五指山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郑某在土地征收、青苗清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7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傅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共谋,骗取公共财物29万余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7万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