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黄君)7月23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一则寻找目击证人通告。
据了解,2024年11月16日14时55分许,当事人未知名驾驶海口280801二轮电动自行车,沿海口市龙华区海垦南路由南往北方向在西幅右侧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行至碧桂园中央首府小区路段时,适遇当事人杨某驾驶琼AB1L56小型轿车沿海垦南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而至,导致海口280801二轮电动自行车与琼AB1L56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琼AB1L56小型轿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未知名驾驶海口280801二轮电动自行车逃离现场。现为查清事故事实,寻找目击该起交通事故发生经过的证人。
联系电话:13907542800、0898-31366227,联系人:高警官、苏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