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一女子谎称可以办理房屋所有人名字变更手续,骗取他人3万余元。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冯某霞犯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3.8万元。
据了解,解某与妻子曹某霞向冯某霞购买海口市美兰区某小区一安置房并居住,李某购买海口市美兰区某小区一安置房并居住。受政策限制,两套安置房一直登记在原房主名下。2022年1月,冯某霞明知政策不允许房屋更名,仍谎称能帮忙到拆迁办办理前述两套房屋的所有人名字变更手续,骗取被害人李某、解某共计3万余元。收款后,冯某霞将钱用于偿还高利贷和个人生活支出。
此外,冯某霞曾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海口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帮忙办理名字变更手续为由骗取2名被害人财物共计3万余万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海口美兰法院判决冯某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冯某霞前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3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