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5年07月15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两节课退卡要扣4000元

女子起诉瑜伽馆,文昌法院判退还6000元培训费

  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涂霏雨)预付式消费‌是消费者提前向商家支付费用后,按约定分次享受商品或服务的一种消费模式。近日,文昌法院审结了一起预付式的健身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3个月练出马甲线!”某瑜伽馆海报上的广告词让白领人士王甲(化名)瞬间心动。尽管私教课价格相当于她半年的房租,但是王甲感觉8000元买来的不仅是课程,更是一个“自律人生”的美好憧憬。于是,王甲与某瑜伽馆签订了培训合同。然而,在王甲兴致高昂上了两节课后,其母亲病倒住院了。王甲既要工作,又得照顾母亲,同时也需用钱。眼看继续上瑜伽课的时间遥遥无期,王甲向瑜伽馆询问退款事宜。

  “开卡不退,违约扣费50%。”瑜伽馆经营者认为如果王甲要退卡,就要扣一半的培训费4000元。王甲认为才上两节课居然要扣4000元,是不合理的。双方协商未果,王甲遂将某瑜伽馆起诉至文昌法院。

  法庭上,瑜伽馆经营者认为双方签的合同中标明“中途停课,要么课程保留一年,要么扣一半学费”,而且已安排教练和课时、设计课程,都有成本,坚持要扣4000元的培训费。而王甲认为就上了两节课,两节课也不值4000元。法官对争议焦点逐个抽丝剥茧,认为合同中的“签约不退,坚持退只能退款一半”的约定显然不公平,是拿格式合同排除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属于“霸王条款”。鉴于瑜伽馆在安排课时、设计课程以及安排专业的教练等方面确有必要的支出,文昌法院判决某瑜伽馆退还王甲6000元培训费。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两人被澄迈县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乐东启动“所所联动”机制紧抓“黄金时间”快速解纷
~~~女子起诉瑜伽馆,文昌法院判退还6000元培训费
琼中警方优化“智慧警务”工作效能与机制~~~
~~~
~~~一人被儋州法院判刑10个月
~~~儋州消防协助快速转运就医
琼海海警局严打“电、毒、炸鱼”等违法犯罪行为~~~
~~~海口一司机操作不当造成一死一伤
~~~东方警民联手暖心帮助
定安交警整治三轮车违法乱象~~~
海口文昌联合执法~~~
~~~
~~~查处27辆非法车辆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政能量
   第003版:近距离
   第004版:安天下
通过“现金蛋糕”转移诈骗资金
狗咬到人引发纠纷
上两节课退卡要扣4000元
连续抓获网逃人员
加强联勤联动守护暑运
发布虚假广告诈骗
患病老人身体不适
抓获5名嫌疑人
误将油门当成刹车踩
男子摔倒脸色苍白
严查无牌无证违法载人
查扣15艘违规渔船
寻找弃婴亲生父母公告
屯昌交警整治“飙车炸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