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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5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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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金蛋糕”转移诈骗资金

两人被澄迈县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王季)近年来,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团伙为快速洗钱,从以往的银行取现等传统方式,转为向蛋糕店、花店等实体店铺进行大额消费套现。近日,澄迈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一起利用蛋糕店进行洗钱套利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024年4月10日,诈骗犯罪上游人员假借“定制内含现金的蛋糕”名义,联系蛋糕店店主小丽、小娜,并向二人转账。小丽使用银行卡接收被害人小飞被网络诈骗的资金9900元。小娜使用银行卡接收被害人小彬被网络诈骗的资金1万元。小丽、小娜在各扣除200元制作蛋糕的成本费用后,将剩余现金放在蛋糕中。

  小鑫、小森在明知所取款项系诈骗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受上家指使前往蛋糕店领取藏有现金的蛋糕,再将上述被害人被诈骗的资金交给指定人员,变相帮助上家转移犯罪所得1.95万元。该案中,小鑫获利936元,小森获利600元。

  2024年5月3日,小森被民警抓获归案。同年5月8日,小鑫被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小森、小鑫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澄迈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鑫、小森明知款项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法院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小鑫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被告人小森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澄迈县法院法官提醒,实体商铺经营者已成为诈骗团伙转移赃款的新目标,请务必保持高度警惕,谨慎接受网络订单和大额线下订单,严格规范收款流程,避免无意中成为诈骗分子的电诈“工具人”,触碰法律红线(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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