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覃创源 董林
近日,东方市板桥镇一块曾因宅基地权属争议陷入僵局的地块上,如今已传来施工的机器轰鸣声。村民郑某与黄某各自修建的新房初见雏形。两户人家在镇村干部的悉心调解和依法依规引导下,握手言和。
“郑黄两家曾为宅基地争执不断,如今重拾邻里情。”板桥镇行政审批办主任王昌洵望着现场,感慨颇深。这起历时数月、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宅基地纠纷,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妥善化解。板桥镇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一套以“调查核实+部门联动+制度闭环”为核心的“组合拳”精准落地,不仅成功调解纠纷,还推动了相关机制的重构优化,为化解历史遗留土地问题提供了“范本”。
调查核实
“翻旧账”找症结精准施策
今年年初,东方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到一通求助电话。来电者反映,板桥镇村民郑某与邻居黄某此前因宅基地边界问题多次发生矛盾,黄某动工建房,引发郑某不满,双方矛盾有升级之势。板桥镇政府虽有过制止施工,但实际施工仍在继续。
“宅基地纠纷不是‘小事’,处理不好既影响邻里和睦,也损害基层政府公信力。”具体负责12345热线工单办理的王昌洵告诉记者,接到问题反映后,板桥镇依托“12345+网格化+直通联办”的机制,立即抽调信访室、司法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成立矛盾纠纷化解小组,经现场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
经查,郑某和黄某的宅基地相邻,均由板桥镇政府于1997年利用集体土地统一划分取得,长20米、宽12米;但郑某2010年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明》(以下简称2010年证明)上却写着长22米、宽12米。今年1月,黄某按照1997年镇政府统一规划的长宽度开挖地基,故郑某认为自家的宅基地遭到侵占。该问题经村委会多次组织处理均未得到妥善解决。
“双方的矛盾源于镇政府不同时期出具的证明文件效力冲突,以及历史规划与现实使用存在差异。”王昌洵告诉记者,矛盾纠纷化解小组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查档案,核历史依据。通过调取规划文件、宅基地分配台账等,矛盾纠纷化解小组确认原始规划为“长20米宽12米”,且该规划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属于合理有效的初始分配依据。
那么,郑某提供的2010年证明为何多出了2米呢?矛盾纠纷化解小组在调查过程中敏锐发现,该证明未尊重历史原因,且在审批流程上存在随意和瑕疵。为了纠正郑某的宅基地四至边界,矛盾纠纷化解小组又组织镇资规所、测绘公司对争议地块进行GPS定位勘测,确认黄某开挖地基的边界与1997年规划完全一致,郑某实际占用范围超出原始规划2米。工作人员还走访了双方当事人的邻居以及老干部等,均证实1997年统一规划后未调整过郑黄两家的宅基地边界。
部门联动
“法理情”交融打破僵局
“纠纷不是说几句就能解决的,要靠硬证据,也要讲人情。”王昌洵说,在核查清楚事实依据后,板桥镇邀请村里的老党员、老村干等组成“五老调解团”介入,组织双方到现场比对1997年分地时的地标。调解团引导双方回溯历史。曾经参与划分宅基地的老村干走到曾经的地标前,用手比画着回忆说:“当年就是在这划的线,家家户户都是20米宽。”
“你们住得这么近,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为2米地闹成这样,值得吗?”调解团还引导双方从邻里关系角度换位思考。
此外,镇司法所同步发力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再次阐明1997年规划宅基地边界的合理性和2010年证明的无效性,并正式启动宅基地确权程序,将原始规划图纸、测绘报告等核心证据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后,双方也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到能够相对平静地听取意见。最终,双方同意作出让步,按照镇政府重新划定的界线盖房。就此,一场持续多时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置。
制度闭环
构建长效机制“防反弹”
“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化监管等手段,实现‘处理一案、规范一片’。”板桥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周斌在复盘此案时说,板桥镇在解决个案的基础上,着手构建起长效机制。
矛盾纠纷化解小组在处理好双方的宅基地边界争议后,立即申请不动产登记确权,同时在争议地块埋设永久性界桩,定坐标点位,形成“证书+现场+数据”三重确权保障。
板桥镇政府以此案为契机,建立了村委会受理核实,镇资规、农服等部门核查,多部门联审,分管领导审核,报相关政府部门备案的宅基地审批“五审制”。
“现在发一张证明要经过严格规范的程序,就是要把制度链条‘拧紧’。”周斌表示,这种流程再造,保障了审批的合法合规,也避免同类纠纷再次发生。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村村响”广播、村民大会宣讲等多种宣传方式,提升群众对宅基地审批的政策知晓率,同类咨询量下降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