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崔晓慧)近日,省司法厅印发《海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投诉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本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投诉查处工作,加强律师执业行为监督。
《办法》全文共五章三十六条,内容涵盖总则、管辖、投诉与管理、调查与处理、监督与责任等五部分。《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属地管辖”“跨地区管辖”“特殊管辖”等事项。其中,投诉人对本省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进行投诉,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投诉查处,适用本办法。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投诉查处工作,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客观公正、依法处理,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衔接,惩戒警示与教育疏导相结合,释法明理与争议化解相配合的原则。
《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2021年10月19日起施行的《海南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查处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