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巍 通讯员陈容瑜)6月26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审判现场“搬”进海南旅游经济贸易学校,开展毒品案件公开宣判暨禁毒法治宣传活动。该院刑庭庭长张琳琳以“巡回宣判+法治教育”的模式,为该校师生上了一堂禁毒普法课。
公诉人指控,梁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向他人贩卖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一个,从中获利300元。经专业鉴定,其贩卖的电子烟弹中检出依托咪酯成分,该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龙华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整个宣判过程规范严谨,让在场师生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宣判结束后,张琳琳结合典型案例,向学生普及了与毒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醒学生要坚守法律底线,坚决不触碰毒品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