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寄宿时从上铺坠落
学校担责吗?
海口罗女士咨询:我朋友儿子小阳是一所私立寄宿制学校的初二学生。某日寝室熄灯就寝后,小阳在睡梦中从第2层上铺(护栏高度未达到相应安全标准)坠落后昏迷,宿管老师和同寝室舍友均未察觉。几个小时后,小阳苏醒,自行向宿管老师说明身体不适的情况,宿管老师遂联系医院将其送医治疗。经鉴定,小阳构成伤残。请问,学校应承担责任吗?
解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小阳在该事故发生时系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该事故是小阳在睡眠过程中不慎坠落,是无意识的生理行为,其对事故的发生并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学校虽然在第2层床铺边安装护栏,但未达到相应安全标准,存在明显过错,且该学校作为收费的私立学校,对学生的安全应负更加严格的义务,故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保姆虐待老人
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三亚符先生咨询:我的父亲瘫痪在床,请了一名保姆照看,但我们发现保姆对我的父亲有虐待行为。请问,刑法对此种情形有没有相应的规定?保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解答:如果情节恶劣,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的虐待罪。刑法修正案(九)对虐待罪的主体范围进行了扩大,从家庭成员扩大到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保姆对你父亲有看护职责,对你父亲进行了虐待行为且情节恶劣的,就触犯了刑法规定,可以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虐待行为非常恶劣,致使被看护的人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夫妻贷款办厂
离婚如何分割?
海口李女士咨询:3年前,我和丈夫以夫妻名义贷款办了一家工厂。经营期间,丈夫不让我参与工厂事务,所以我不清楚厂里的盈利情况。现在我们准备离婚,请问,这笔贷款怎么承担?工厂方面的相关事宜又该如何处理?
解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你和丈夫以夫妻名义共同贷的款,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两人负责共同偿还。建议你尽量多了解工厂现在的经营状况,可与丈夫协商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事宜,包括共同债务的承担。如若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财产分割事宜。
培训机构合并
退款应当找谁?
海口刘女士咨询:去年9月,我在一家培训机构给孩子买了40节钢琴课,后来因为我们带着孩子出国,就没有继续学习。现在我想退费,却发现该培训班跟别的培训机构合并了,新的机构不同意退款。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
解答:依据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你与原培训机构所签订的培训服务合同中,关于原培训机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应由新的培训机构来享有和履行。
据此,你可依照原培训服务合同中关于退费的约定,与新培训机构协商退费事宜,若不能协商,你可起诉至法院,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李成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