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王秋雅)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被拘留后,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见证下支付案款。
2024年5月13日,王某某起诉梁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偿还借款本金93000多元、律师费7000元及利息。一审判决王某某胜诉,梁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过程中,梁某某对判决的数额有异议,不愿支付判决书所认定的款项,并申请再审及申请检察监督,要求停止强制执行。执行工作丝毫不敢松懈,被执行人申请再审和申请检察监督,不影响执行工作的开展。今年5月13日,在法官的一度坚持下,梁某某到法院接受询问。法官再次向梁某某释法明理,但梁某某态度恶劣,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承办法官向法院院长汇报案情,经同意,于当日对梁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决定拘留15日。
拘留期满后,梁某某积极联系法院,并与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协商解决。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梁某某一次性支付案款9万元给王某某,王某某放弃对剩余案款及利息主张权利,双方一起到法院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