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近日,定安公安交警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没想到对方竟是“老熟人”,最终他为自己再次酒驾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6月10日21时10分许,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翰林镇开展夜查行动,在加文线30公里加300米处,发现一辆琼C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某康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就想着晚上喝上一口,骑车回家应该没事,谁知道遇到查车!”面对交警,王某康懊悔不已。
交警在进一步核查时,发现王某康曾于2024年5月15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过,此次查获属于“二次进宫”。
定安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王某康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及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