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处置的相关线索和案例,梳理了常见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的“坑老”营销套路,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群众提高警惕,理性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某品牌葛洪膏方利用年长患者进行推介代言,在广告中宣称喝了该膏方后高血压、冠心病、风湿、心绞痛等情况没有了,关节也不痛了。该药品广告未经审查发布,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利用患者作为广告代言人进行推荐证明。某品牌芦荟口服液,主播在直播中强调称该款口服液是“蓝帽子”标杆产品(保健食品),能够延缓衰老,使肝脏和血清中的抗氧化力上升,还能调节血脂三项等。该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查发布,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某蜂王浆广告宣称“某人民医院系统观察了49岁-56岁萎缩性胃炎患者使用,病情均有好转,肠胃道疾病患者在使用蜂王浆调整后食欲增加,消化日益正常,蜂王浆能明显降低人体血脂、胆固醇,延缓血管壁硬化程度”等。该广告将普通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某品牌“AI生物数字芯片康美仪”广告中,出现穿着白大褂的人物对产品进行推介,请来所谓的医务人员或专家站台,向消费者进行营销。不法商家通过在平台发布“免费试用”“免费领取”等广告内容吸引老年消费者关注,商家通过引导添加微信等引流至私人领域开展违法违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