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覃创源)近日,海南国际仲裁院作出的一份仲裁裁决在马来西亚得到承认和执行。
这起跨境纠纷系海南自贸港之外的一家中国企业与马来西亚企业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中国某省A公司与马来西亚B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前者向后者出售货物,付款方式为FOB条件下到货后100%电汇,双方如发生争议,提交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马来西亚法律,仲裁语言为英文。
A公司按约定完成交货后,B公司未按约支付货款。A公司多次催款未果,遂依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海南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仲裁请求包括对方支付货款、逾期付款利息、承担仲裁费及律师费等。B公司在答辩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同时主张根据马来西亚相关法律应认定《销售合同》无效,并提出要求A公司支付10倍赔偿金等仲裁反请求。
案件受理后,海南国际仲裁院涉外案件管理团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启动国际仲裁案件全流程英文管理模式,与双方当事人保持专业高效的沟通,协助当事人全面了解仲裁程序信息、充分参与仲裁程序。此外,海南国际仲裁院严格遵循国际仲裁程序规范,确保仲裁文书合法、有效地送达,为该案件后续在马来西亚获得承认与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仲裁员选定环节,双方当事人秉持友好协商精神,共同在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一位马来西亚籍仲裁员。该仲裁员不仅精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马来西亚法律,具备丰富的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仲裁实务经验,还对中国法律及文化也非常熟悉。该仲裁员的选定,体现了当事人对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队伍国际化、专业化、公信力的高度认可,彰显了海南国际仲裁院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障仲裁庭独立性的国际化管理理念。
近日,该案仲裁裁决已成功获得马来西亚高等法院承认与执行,充分彰显了海南国际仲裁院在跨境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实力与国际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