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近日,一司机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被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查处。
5月12日,东方公安交警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号牌为琼D68×××的轻型栏板货车涉嫌报废,在辖区出现行驶轨迹。执勤交警立即对该车进行布控,并成功拦截于东河镇东新村路段。
经核实,该车强制报废期止于2028年,但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2022年至今未进行检验,因连续3个周期未进行检验被强制报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陈某明被东方警方依法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并强制报废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