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5月12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自5月9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年人药品、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相关问题线索,征集范围涉及6方面。
一是明示或暗示药品、食品、保健品或者辅助器械有疾病预防治疗或者保健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夸大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等名义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功效,假借患者名义误导消费者以及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保健品。二是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作虚假证明;通过健康讲座、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方式、形式向老年人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三是“傍权威”“傍科普”,以养生、医疗等名义为噱头,对老年人药品、食品、保健品和辅助器械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四是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广告为重点媒介,发布保健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广告;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药品、食品、保健品和辅助器械虚假广告行为。五是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打着直销旗号,以直销企业名义在产品推销过程中对老年人药品、食品、保健品采取网络刷单炒信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六是利用电商平台、视频直播引流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药品、保健品的“坑老”行为及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老年人药品、食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