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了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然而还是有一些驾驶人对酒后驾驶抱有侥幸心理。近日,文昌公安交警持续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在餐饮娱乐场所集中区域、城乡主干道设置检查点,严查酒驾醉驾、非法改装、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同步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全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5月1日,驾驶人张某彬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文建路被交警查获。张某彬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5月3日,驾驶人云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文昌大道被交警查获。云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5月1日,驾驶人邢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文建路被交警查获。邢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现场交警在进一步核查后发现,邢某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