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陈雨露)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成功化解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变更纠纷,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父母双方的合理诉求,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彰显司法温情。
原告刘某甲与被告吉某原系夫妻关系,共同生育长女刘某乙、次女刘某丙。后因感情不和,双方分开生活,两个孩子一直由吉某抚养。然而,刘某甲发现吉某长期无固定工作及收入,对孩子的成长、教育疏于照顾,且随着孩子年龄增长,由父亲单独抚养两名女孩存在不便。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刘某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并提出合理的抚养费及探视方案。
法官受理案件后,多次到孩子所在的社区和学校与社区工作人员、老师、同学细致交谈,掌握孩子在家庭之外的学习情况、社交状态以及心理动态。经过深入调查,法官确认吉某由于长期无固定工作和收入,难以给孩子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同时,在生活照料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较为严重,法官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调解。法官凭借对家庭纠纷的深入理解和处理经验,巧妙地化解双方的矛盾点;心理咨询师则从心理学的专业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绪疏导,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的情绪,避免因情绪问题而影响对孩子权益的考量。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双方逐渐放下心中的芥蒂,开始认真倾听对方的想法和诉求,更加关注子女的真实需求。
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后,法官拟定一套“抚养权变更+弹性探视+分期补费”的调解方案,既明确了抚养权的变更,确保孩子能够在更有利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又设置了灵活的弹性探视制度,保障吉某能够定期与孩子团聚,维系亲子关系;同时,考虑到吉某的经济状况,允许其分期补付之前拖欠的抚养费。此外,为保障孩子与父亲之间的亲情纽带不受影响,吉某享有节假日、寒暑假以及每月周末的探视权,刘某甲也承诺将积极配合,确保探视顺利进行。
该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是乐东法院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情理法并重”工作思路的生动实践,更充分展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