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汀
综治中心是立足政法职能,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工作平台,极大激发了基层治理新活力。党和政府聚焦人民满意度,对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以人民满意为最大追求,是践行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是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是我党一以贯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体现。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坚持人民至上,要忠诚于民勇于担当。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积极响应群众的期待,不断努力提升有效处理矛盾解决纠纷工作水平。群众不仅要求问题有人办,更期待办得好、办得准;不仅希望诉求有回应,更需要有标准、有规则。唯有办实事、解难事、做成事,把群众“心上事”当成“上心事”,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服务的温度和质效的提升,才能持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在实践中落实。
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源头、防范在风险之初,成为综治中心工作的鲜明特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让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在法治规定中实现定分止争。综治中心只是一个平台,解决群众利益诉求需要依靠法院、检察、司法、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联动,充分运用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监督等法律手段,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让群众“只跑一次路、只进一扇门”,打造矛盾化解“终结站”,让焦灼而来的群众满意而归。
人民是阅卷人,要善在“满意度”上破题。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以省为单位建设统一的综治中心信息平台要求,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专业调解,努力将矛盾风险化解在诉前、访前。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是我们工作的着力点、发力点,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方针作为工作的力量源泉,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涵养为民情怀,锤炼为民作风,提升为民本领,时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