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协同优势,化解一起因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纠纷。
据了解,刘某某因不服其房屋被拆除,将某镇政府诉至东方法院。案件受理后,该院分管领导高筱妤及承办法官张运平认真研判案情后,认为原告、被告双方的争议已久,一纸判决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还可能加深双方矛盾。秉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理念,东方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东方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某镇政府及双方代理律师多次召开协商会议,并在法律框架内提出化解建议。
最后,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和多方共同努力,该案纠纷得到了有效解决,刘某某撤回起诉,同时,双方对赔偿问题也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