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国艺馨)4月17日,定安检察院就一宗故意伤害相对不起诉案件,首次召开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公开听证会。
莫某某与陈某某因土地纠纷发生口角,莫某某脚踢陈某某腹部致其倒地,造成陈某某轻伤二级的危害后果。后莫某某主动赔偿陈某某医疗等费用取得陈某某谅解。因莫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系偶犯,具有坦白、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的情节,且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定安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对莫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根据行刑反向衔接规定,将该案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做行政违法审查。
听证会上,检察干警对行刑反向衔接制度进行解读,同时就被不起诉人莫某某是否具有“行政处罚必要性”充分听取听证员、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听证员在详细了解案情和充分评议后,认为被不起诉人莫某某与被害人陈某某互为邻里关系,被害人对矛盾升级有一定责任,案发后莫某某主动减轻危害后果,取得被害人谅解,也已责令具结悔过,赔偿损失,综合考虑无处罚必要性,且对其不予处罚更有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建议不需要对被不起诉人莫某某行政处罚。
定安检察院在充分听取意见后,当场宣布不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的处理决定。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是定安检察院首次将运用“处罚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方式引入行刑反向衔接的案件,参与听证人员对公开听证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听证公开透明,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体现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