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王正 符红霞)“感谢法官帮我追回款项,解我燃眉之急。”近日,申请执行人游某致电洋浦法院,对法院高效、公正的执行调解工作给予高度赞扬,对法官秉公办案表达了感谢。
2015年,游某依法取得东方市大田镇某村227亩土地承包权,并于2019年与杨某签订《入股合作经营合同》,但杨某仅支付首期115万元款项,剩余90余万元转让款及承包金逾期未付。经调解并达成协议后,杨某仍未履行义务,游某遂于2025年1月13日向洋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善意文明理念,创新执行方法,通过精准查控冻结杨某银行存款及股票账户,后采取“活封活扣”措施解除股票冻结,允许自主售股还款并全程监管资金流向,同时前往东方市实地勘查其经营的155亩火龙果、槟榔种植基地。承办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向杨某说明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杨某主动履行了款项支付义务,90万余元案款及时到账。
“法官见我中午独自一人无法打车,非常友好地送我去动车站,这一暖心举动让我深受感动,我一定信守承诺履行义务。”杨某表示。
至此,该案圆满执结,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对法院高效、公正的调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