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郝文磊 通讯员郑来秋)4月8日,昌江黎族自治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召开。
会议研究审议《昌江黎族自治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昌江黎族自治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昌江黎族自治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慰问及困难救助办法》等四项内部管理制度;研究审议通过李某明、叶某文、苏某利等3人见义勇为积极群体事迹材料,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提出,要积极倡导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善行义举,加大对宣传推广力度,引导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不断参与到见义勇为事业中来,形成感恩见义勇为、关爱见义勇为、投身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及时开展表彰、奖励、慰问、救助等工作,持续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工作措施,全面落实见义勇为人员优抚保障政策。
昌江见义勇为工作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李洪主持会议,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全体理事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