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蒙职宇 通讯员文辉)近日,屯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据了解,从2018年至今,屯昌县检察院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227件,其中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83份,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10.8亩,挽回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16.4亩,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林地清收护林任务16.2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422.1亩,保护被污染土壤68.3亩,督促清除违规堆放的各类垃圾73吨,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5.8吨,追回国有财产257.98万元。围绕饮用水源地保护、河道污染治理等,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45件,推动清理污染河道6公里、水域92.6亩,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4家,追回国有财产257.98万元,切实以检察能动履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