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瀚 通讯员杨帆)3月27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全国两会和省两会、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检察长会议以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全省刑事检察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检察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犯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更加有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要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着力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开展检察侦查特别是机动侦查,完善职务犯罪大要案办理工作机制和检察侦查案件监检衔接机制,积极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要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纵深推进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依法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促进刑事执行严格规范。
会议要求,要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主线,以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刑事检察公正司法体制机制。要健全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对下指导工作机制,健全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机制。要优化刑事检察管理模式,不断落实和完善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具体措施,统筹做好宏观业务质效分析、共性业务指导、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工作。要完善刑事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勇于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履职制约,推动各项监督制约机制落实见效。
会议强调,要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体抓实政治能力、专业素能和纪律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刑事检察队伍。
会上,省检一分院、海口检察院、三亚检察院、临高检察院、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