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李伟)“这钢梁内侧的焊点根本没处理!”“我们施工时天气潮湿影响效果。”近日,文昌法院龙楼法庭法官带着书记员到施工现场调查,并多次组织调解,成功调解一起产品质量纠纷案件。
据了解,某施工公司给某公司用钢板搭建的工棚表面出现了多处锈斑。施工公司认为是自然腐蚀,不是产品的质量问题。法官现场勘查时,某公司负责人攥着合同表示,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质保期5年,现在不到两年就出问题,必须给个说法。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法官递来两瓶矿泉水,招呼双方在阴凉处坐下:“咱们先不争对错,就说说各自的实际困难……”
当晚,法官连夜整理出《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如果启动鉴定程序,预计需要3个月时间,花费怎么着也得上万元。”调解室里,法官将表格推到双方中间,“这是鉴定机构资质清单,检测需要现场取样,可能影响工厂正常生产。”而施工公司坚持认为是自然腐蚀。“如果是施工不到位,施工公司不仅要承担鉴定费,还要支付修复费用和违约赔偿。”法官在电脑屏幕上计算着诉讼成本,这让原本态度强硬的双方都陷入了沉默,而双方仍就赔偿金额有分歧。
就在鉴定机构准备进场的前一天晚上,文昌法院龙楼法庭组织双方进行第5次调解。最终,施工公司赔偿12万元给某公司,某公司也谅解了施工公司。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