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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男子每次出现时都骑着不同的电动自行车,在路上东张西望,而后到角落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堆中,疑似在寻找作案目标。
民警摸排调查,确定该嫌疑男子为李某健,居住在海甸二东路一小区。
民警经过近一个星期的调查,发现李某健每次盗窃得手后,骑着盗窃来的电动自行车走不同路线进入附近一个城中村,出来时却没有骑电动自行车。
警方判断,李某健的藏匿点或销赃点应该在城中村里。
办案民警跟踪调查,确认该处城中村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有重大销赃嫌疑。
1月25日,办案民警收网,将盗窃嫌疑人李某健和销赃嫌疑人、该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店主李某飞抓获,当场查获涉案电动自行车19辆。民警发现,李某健的作案工具是随身携带的一把起子。
心照不宣形成盗销“一条龙”
“我住在小区里面。去年台风过后,我手头有点紧,看到小区及周边有不少被台风吹倒的电动自行车一段时间没人来骑,我起了歪心思。”李某健落网后,对盗窃电动自行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李某健交代,刚开始时他有些害怕,就先将几辆破旧的电动自行车推到附近角落,看到过了几天没有人来找车,于是将这些电动自行车骑到附近城中村找到李某飞,谎称自己是小区物业员工,受业主委托代为销售处理电动自行车,而后将这些电动自行车卖给李某飞。
据李某飞供述,李某健曾找自己维修过电动自行车,并将车辆卖给了自己,加之两人是同乡,一来二去便加了微信,有了联系。开始时,李某飞相信李某健的说辞,以每辆200元至500元买下这些电动自行车。
去年10月,李某健将一辆带有定位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卖给李某飞,车主通过定位找到李某飞。李某飞帮李某健赔偿了3000余元。车主没有报警。至此,李某飞心知肚明,这些李某健所说的“业主委托的电动车”是盗窃而来的。
此后,李某健和李某飞心照不宣,一个负责盗窃电动自行车,一个负责销赃。作案前,李某健先拍下电动自行车照片发给李某飞,在确认可以收购后,便将电动自行车盗窃并卖给李某飞。李某健作案愈加疯狂,最多时一天盗窃5辆电动自行车。
办案民警调查李某健和李某飞的微信聊天记录,初步确认李某健共盗窃电动自行车100多辆,非法获利4.7万余元。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