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肖瀚
打着恋爱的幌子,却虚构事实进行诈骗勾当,陈某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王某某后确定恋爱关系,陆续实施诈骗达74万余元。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理想男友”编造多种理由 陆续向女友借款74万余元
2020年7月,王某某在某社交软件上结识了陈某某。起初交流时,陈某某展现出的坦诚态度给王某某留下了不错的印象。随着聊天的逐步深入,王某某发现陈某某各方面条件都颇为契合自己理想男友的标准,于是二人越聊越投机,在频繁的互动过程中,关系也自然而然地升温,进而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为骗取王某某的好感与信任,陈某某刻意隐瞒其已婚且育有2个孩子的事实,谎称名下有车有房,家庭条件优越。
陈某某还谎称其在中建某局工作,父母是某单位退休公职人员,老家在广东湛江,从小在海口生活,初中、高中在海口就读,大学则是在北京就读。
在2020年8月至10月期间,陈某某编造帮姐姐偿还高利贷、买房、投资工程、父亲住院缺钱等理由向王某某借款。出于对陈某某的信任,王某某陆续通过支付宝、银行卡向陈某某转账,累计金额高达74万余元。
2020年10月初,陈某某再次以帮姐姐还高利贷为由向王某某借钱这一行为终于引起王某某的怀疑。同年10月21日,王某某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承诺不还款玩失联 男子犯诈骗罪获刑10年
陈某某得知报案后,企图通过承诺还款来骗取王某某的谅解,他承诺从2020年12月开始,在3年内还清借款,并向王某某坦白了自己的真实家庭情况,承认之前借钱的理由均为编造,所借款项都用于网络赌博且已输光,请求王某某看在其还有孩子的份上原谅他,并希望王某某到公安机关撤案,出具谅解书。
在陈某某的请求下,王某某一时心软,于2020年12月8日向公安机关提交了谅解书和撤案申请书。然而,2020年年底,陈某某未按约定还款就失联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于2022年5月20日被警方成功抓获。
2022年12月10日,经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骗取被害人信任来诈骗他人财物共计7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交软件交友时,要注意辨别,一旦涉及钱财往来,务必保持警惕。若遭遇诈骗,及时保存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