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护“未”成长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来源: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