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宇辰 王琳倩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2023年2月,省委、省政府部署为期三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党委领导、部门协作、“家校社”联动、齐抓共管、依法推动的“护苗”工作全链条格局。自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各单位瞄准重点群体,采取“有效预防+精准帮教”模式,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全面推进精准预防工作。
自“护苗”专项行动启动之初,我省便高位推动,致力于打造全方位的“护苗”工作体系。省委、省政府印发《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具体行动措施、各部门的责任分工,以及相应的保障和督促机制,通过推进“家庭防护”行动、“教育防护”行动、“社会防护”行动、“司法防护”行动,在全省全面开展“护苗”工作。
一是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缺失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因家庭原因而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在海南并不罕见,部分家庭存在父母离异、家庭暴力、放任自流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缺乏关爱与引导,容易形成扭曲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此外,一些家长对子女过度溺爱或放任自流,缺乏必要的管教和约束,也增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风险。
二是学校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其教育资源的均衡性直接影响到未成年人的成长质量。在一些偏远地区或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教育资源匮乏,师资力量薄弱,课程设置不合理,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同时,部分学校忽视法治教育,缺乏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使得学生在面对诱惑和挑战时缺乏足够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虽然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一定的预防和惩治措施,但法律与司法体系本身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机制不够完善,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和再社会化措施不够有效;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力度不够大等。同时,司法实践中也可能存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理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等问题。
四是社会环境的复杂多变。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具有重要影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传播的加速,未成年人接触到的信息更加广泛和复杂,网络暴力、色情内容、不良价值观等负面信息也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不良影响。除了互联网上的负面信息,传统媒体和流行文化中的暴力、犯罪元素也在无形中塑造着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过度渲染暴力、犯罪和反叛,可能激发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和模仿欲望,进而诱发犯罪行为。
如何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一是从家庭出发让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例如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辅导工作室携手“护苗驿站”开展“离婚不离爱”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护苗”专项行动《听孩子的心声》,向离婚夫妻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并现场发出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陵水民政局作为“社会防护”行动组长单位,与有关单位一起围绕以“护苗”“壮苗”“育苗”为重点的“三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设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精心细化行动措施,重点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司法执法部门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有针对性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二是学校应该将法治教育纳入课程体系。以良法善治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网”,扎实推动“护苗”专项行动和相关法规落实。以系统思维搭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隔离带”,紧盯教育缺失短板,突出农村等重点地区,抓住学校这个重点环节,深化源头预防,细化矫治帮扶,依法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同时,以监督实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助推器”,充分发挥“监督一张网”作用,贯通协调各类监督,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共治相统一。2023年2月9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在2023年至2025年开展为期3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并专门成立了省“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省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相关分管省领导和省公检法“三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21个省直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委政法委,这标志着海南省“护苗”专项行动正式启动。省委政法委作为“护苗”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统筹谋划部署,召开大会全面动员部署,成立了省市县三级“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通过推进“家庭防护”行动、“教育防护”行动、“社会防护”行动、“司法防护”行动,在全省全面开展“护苗”工作。
四是社会也应该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供丰富的资源和环境。省高院在全省31家法院、54个人民法庭揭牌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团省委牵头成立“省级未成年人校园安全综合热线”;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利用本系统心理咨询力量,开展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各市县多部门联动,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防欺凌宣传整治活动等,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数据显示,2023年,我省立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起数、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97%、4.22%;2024年一季度,查获涉嫌治安违法未成年人同比下降,是我省“护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首次实现。
海南省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保护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例如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促其迷途知返。2023年,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368人。与此同时,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把握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从重提出量刑建议。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38人,起诉626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海南法院近年来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等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行为,2023年共审结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35件388人,通过司法威慑高压遏制涉未成年人犯罪多发势头。然而,面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趋势及其背后复杂的社会根源,仍需继续加强家庭教育、优化学校教育资源、完善法律与司法体系以及改善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的努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协同配合,才能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强大合力。
(作者:邹宇辰,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王琳倩,宝鸡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