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巍)11月28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二场)——《关于推动海南省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专场在海口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海南省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重点从“管生”“管养”“善引”“促留”等领域发力,推动海南省人口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提高家庭生育意愿。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推动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基金直接发放给生育职工本人。将13个辅助生殖类和“无痛”分娩、植入前胚胎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报销。严格落实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休假规定。为落实《意见》,新生儿参保方面有两项政策:新生儿自出生90天内(包含90天)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当年度和次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2025年1月1日起,我省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
解决“孩子有人带”问题。提出拓展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功能,推动实现镇街社区“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全覆盖。截至10月,全省已有招收3岁以下的婴幼儿托育机构1158家。全省建有托育托位3950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14661个。
更大力度吸引用好留住人才。支持市县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允许先落户后就业,培养更多技能专业人才,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
同时,我省着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落实老年人福利措施。目前全省运营养老机构132家,总体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因地制宜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枢纽带站点进家庭”模式试点,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