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张耀夫)11月25日上午,文昌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文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林某逵涉嫌受贿罪一案,并联合文昌市纪委监委组织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67人现场上一堂廉政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在2009年至2020年,被告人林某逵利用担任文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符某等10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办理班线客运车辆等事项中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43.06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多人财物共计643.06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林某逵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