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省进一步加强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助推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场所安全可控和健康规范发展。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所称的季节性老年人公寓(以下简称“老年人公寓”),是指企业或个人在同一建筑物内,为老年人提供季节性长期集中居住等生活服务,且房间数达到5间以上或者居住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房屋。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老年人公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同时,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辖区内老年人公寓日常安全管理,按照“社区摸排、镇街吹哨、部门联动”机制,负责召集、指挥、统筹、协调社区及居(村)民委员会管理力量开展老年人公寓网格化服务管理和安全巡查,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定期开展老年人公寓安全隐患检查。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级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由属地住建部门牵头,联合消防救援等管理部门,在每年11月至次年1月间,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实施清单管理并结合实际定期向社会进行公示,形成隐患问题“检查、通报、跟踪、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对限期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并根据隐患清单实施针对性巡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