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卢博宇 刘涵婧)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团队法官陈玉雪通过引导行政机关自我纠正的方式,助推涉诉行政机关自主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原告撤回起诉。一桩“民告官”案件实质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2年,乐东某镇政府开展耕地排查,对违规乱建的建筑进行拆除。某镇政府对林某发出强制拆除公告,要求林某拆除部分自建房。林某认为,为解决自身家庭住房问题,2022年经该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林某在前述宅基地上建设案涉房屋,并积极办理宅基地审核审批手续。对于镇政府要求强行拆除自建宅,林某不服,向九所法庭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受理后,陈玉雪认真审阅了案卷材料,对涉案的每一个细节都反复琢磨,仔细推敲。面对林某的种种诉求和对被告作出的强制拆除公告的种种质疑,法官耐心倾听。为实质化解该案,承办法官对案件背景、当事人诉求、案件争议焦点等认真研判,发现行政机关在案涉行政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当,立即向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释法明理,指出行政行为存在的瑕疵点,建议行政机关考虑实际情况进行自我纠正,妥善化解争议。
最终,行政机关同意以撤销《强制拆除公告》的方式来纠正案涉行政行为。林某随即提出撤回起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