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杜丹丹)近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处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儋州市交警支队近日组织警力在那大城区开展“早查”勤务工作,执勤民警在对一辆皮卡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梁某某身上有酒味,便要求其靠边停车并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当场检测结果为13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很后悔!我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聚餐喝酒,以为一觉醒来体内的酒精就挥发了,没想到还是被检测出有酒精。”看到检测结果,梁某某后悔不已。执勤民警依法将梁某某带回交警支队进行血液检测。经检测,梁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梁某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梁某某已被儋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儋州交警温馨提示,“睡醒”不等于“酒醒”,请驾驶人莫因一时侥幸危及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生命无价,酒后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