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石翠余)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作用,并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出庭能力,10月31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就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组织警示教育和庭审观摩活动。
该案中,被告人束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受贿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分组向法庭出示案件证据材料,就犯罪情节、量刑意见等主要内容发表公诉意见。在揭露犯罪事实与社会危害的同时,还原了束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一步步跨“底线”、越“红线”走向犯罪深渊的历程,深入剖析束某某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对束某某进行深刻的教育感化,促使其深刻认识所犯罪行,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乐东检察院召开检委会进行庭审评议。在评议过程中,观摩人员结合庭审实际情况,围绕庭审的法律文书质量、庭审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乐东检察院检察长陈辉表示,此次活动不仅是一个学习交流的机会,更是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过程,全院干警要时刻以案为镜,加强自身修养,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要继续加强学习实训力度,通过多样的活动形式,进一步加深干警对检察实务操作的理解,切实提升检察监督履职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