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 通讯员李春妮)近日,琼海法院中原法庭法官到嘉积镇某村委会,与村委会干部诉前调解一起房屋分割纠纷。
据了解,冯某和李某是亲戚关系,两家在1997年时共同出资建房,后续陆续出资扩建,房屋建好后主要由李某一家居住。2022年11月14日双方签订房屋分割协议,大的房间双方共有,6间小房间双方各一半。协议签订后,李某并未搬出冯某所有的房间,并表示一时搬迁困难。冯某同意李某于今年6月10日前后全部腾房完毕,但李某一直未腾房,冯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双方情况后,耐心疏导和安抚当事人,缓解双方当事人的对抗状态,防止矛盾纠纷升级。
在判断双方有和解意向后,承办法官联系村委会干部一起做调解工作,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普之以法的教育下,双方都作了让步,李某承诺在一个月内腾房完毕。至此,该案顺利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