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覃创源)10月15日上午,万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万宁市人民医院原内三科主任吴某涉嫌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吴某利用担任万宁市人民医院内三科(呼吸内科)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在使用医药代表推荐的固定药品以及提高特定医药使用量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冯某、黄某、李某、吴某等4人财物共计221.7206万元。被告人吴某在接受医药代表请托后,指使科室医生提高上述医药代表所在公司配送的痰热清注射液、脾多肽注射液等近20种药品使用量,并在事后多次接受医药代表财物,将其中部分财物分给科室其他医生。案发后,被告人吴某家属将其实际分得的92.7206万元退缴,同科室周某等12人将从吴某处分得的129万元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