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为全力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8月19日,琼海市法院塔洋法庭与塔洋镇政府进行“府院联动”,在塔洋镇政府协助下,与被告住所地网格员进行对接,并邀请塔洋辖区特邀调解员共同开展诉调工作,成功调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据悉,被告吴某因经济困难,未经公司批准,私自倒卖了原告海南某公司施工工地上的设备,该公司索赔无果将吴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吴某予以赔偿。庭审中,吴某对该公司主张的诉讼请求表示没有异议,但双方就赔偿方式无法当庭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网格员对双方当事人情况、案件走向等进行研判,并根据吴某的履行能力,建议该公司接受分期支付、延期支付等调解方案。同时,特邀调解员、网格员也积极联系吴某亲属,力促家属帮助吴某分担给付重担。经法官、网格员和调解员等多方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第二天,吴某方按约给付,该公司向塔洋法庭提出撤诉申请。至此,该案得以顺利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结案后,办案法官针对该案的争议焦点、难点进行普法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