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刘涵婧 孙宗志)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九所法庭妥善化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原本矛盾激烈的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今年1月24日,原告陈某将约32亩土地转让给被告关某,转让时间为半年,双方经协商约定土地租金为6.3万元。后陈某依约交付土地,但关某仅支付1万元,就没有再按照约定支付剩余土地租金5.3万元。其间,因催讨租金,双方多次发生矛盾不可调和、各执一词,陈某将关某告上法庭。
收到案件材料后,九所法庭法官迅速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该案具备调解基础。为妥善处理该案,承办法官多次深入原告、被告所在地,详细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和案涉土地的实际情况,在摸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后快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
为尽快处理双方纠纷,本着互谅互让、解决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结合本案的诉讼请求,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努力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谅解,各自做出让步,逐渐缩小彼此之间的分歧。
经过承办法官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