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4年08月20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口一工地包工头签订打架免责声明砍伤工人

事后被判刑又赔钱

  ■本报记者 肖瀚 通讯员 吴莹

  海口一工地包工头王某某因与工人发生口角,冲突下持刀追砍工人洪某某和李某某,最终将洪某某砍伤,致洪某某身体二级重伤。一审宣判后,王某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海口中院二审改判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维持原判中赔偿被害人人民币86377.04元的判决。

  小矛盾引发纠纷

  王某某是海口一工地的小包工头,2021年10月19日21时许,曾是他手下工人的被害人洪某某和李某某等4人因想辞职,便来到王某某的工地宿舍要求其结清工资。王某某就把他们4个人的工资4998元通过微信转给了李某某。

  “我把钱给到他们4个以后,觉得既然你们都不想跟我干活了,我也结清了工资,便要求他们立刻从工地宿舍搬出去。”王某某供述。

  洪某某和李某某等四人觉得当时天色已晚,对于王某某提出立刻搬离宿舍的要求甚是不满,加之之前讨薪过程中发生的一些不悦,双方就此发生了口头争执。

  双方当场签署打架免责声明

  越说双方的情绪越激动,很快就升级为打架斗殴的局面。被告人王某某想到打架伤人会给自己和工地带来麻烦,便想到一个“好点子”——“既然要打架,我们就签一个声明书,打架出了问题就自己承担责任。”

  被害人李某某、洪某某2人都表示同意,然后三个人就来到王某某的宿舍,他当即写了一份“免责声明书”,声明书的内容大概就是他们三个人打架的行为由自己自行负责,和工地及其他人无关。很快三个人签了字并按了手印。

  出了门,李某某、洪某某因穿拖鞋怕打不过王某某,便决定回宿舍先换鞋。这时王某某紧跟其后,手上还拿着刀追了出来。李某某、洪某某见状便跑出了工地,跑出一段后,当发现与王某某拉开距离,以为王某某不会再追上来,他们放松了警惕,脚步也慢了下来。

  王某某表示,想到洪某某之前态度嚣张还给他放过狠话,他便就拿着菜刀追赶洪某某。王某某快速冲过马路,把洪某某跨到自己身体下面,用刀砍伤了洪某某的左手手腕、右手手腕、大拇指和背部。

  看到被害人洪某某倒在血泊中逐渐失去意识,王某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掏出手机拨打120。警察接到指挥中心报称,琼山区某路有人打架,警察到达现场后,王某某主动投案自首。

  2022年7月7日,经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共计人民币8万多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某不服,提起上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维持原判中赔偿被害人8万多元的判决。

  检察官说法:

  构成故意伤害罪

  负刑责

  海口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被告人王某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检察官提醒,故意殴打、伤害他人,轻则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重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当与他人发生冲突时,应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以平和方式进行沟通解决,或寻求法律武器依法维权,莫要一时冲动,付诸暴力,害人害己,铸成大错。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房子登记自己名下,跟丈夫离婚后,女子状告继子要求搬离房子获法院支持~~~
海南一家公司将他人的商标作为企业字号~~~
海口一工地包工头签订打架免责声明砍伤工人~~~
~~~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政能量
   第003版:近距离
   第004版:身边案
这是房屋所有权人享有的权利
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100万元
事后被判刑又赔钱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