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瀚 通讯员熊鹰 张馨月)海南一中院近日发布首份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裁定,促进生态环境治理良性发展。
据了解,省林业局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现场检查时,发现王某擅自砍伐桫椤(二级保护植物)9株,经鉴定,造成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和物种价值的总价值共计24万余元。省林业局与王某磋商一致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双方共同向海南一中院申请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经法定公告程序后,海南一中院作出裁定,确认该协议有效。该案从提出申请到司法确认有效裁定作出不足2个月,高效、便捷地完成对生态损害的救济,是海南省首例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案件,亦是全国首例由省级行政主管机关提起的涉国家公园生态损害赔偿案件。
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自贸港最强的优势和最大的资本,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承担守护责任。海南一中院将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更大限度发挥绿色能动履职作用,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方式方法,守卫自贸港碧海蓝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