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瀚 通讯员杨帆)8月15日,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磊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毅指出,此次工作交流会商会召开,标志着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正式建立,既是深化检司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海南检察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也是凝聚法治建设合力、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共促司法公正的重要实践。要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牢固树立和践行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围绕建立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深化对监狱执法活动和“减假暂”适用的法律监督,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执业行为监督等重点问题,持续深化协作配合,共同促进检察工作、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要保持常态、密切配合,进一步凝聚共识,破解难题,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协作沟通机制,积极搭建培训交流平台,共同推动交流会商成果落实见效,引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在良性互动、相互支持、合作共赢中画好法治“同心圆”。
王磊指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司交流会商的重大意义,以此次交流会商为起点,会同检察机关健全联动机制,着力构建检司良性互动新格局。要深化重点领域合作,进一步提升立法质效,持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规范刑罚执行工作,继续加强律师队伍教育引导,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共同促进法治海南建设。
会上,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我省律师行业的基本情况、律师与检察官良性互动等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刑罚执行监督,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以及律师工作等方面事项,广泛交换意见、深入研讨交流。
省检察院、省司法厅会签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