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海东 通讯员黄雅)8月6日,当事人颜某到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司法所送上一面锦旗,表达对该所黄雅调解工作室调解工作的认可及赞扬。
据了解,7月24日,颜某来到白龙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调解员向颜某了解纠纷事由。颜某陈述,其与租客毛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颜某在对方入住后才发现入住的是毛某的姐姐。颜某表示要与毛某解除合同,毛某要求赔偿2000元,颜某表示不认可,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了解情况后,调解员立即联系毛某组织调解。调解员向毛某了解整个纠纷经过,毛某也承认,签订合同是毛某本人,入住则是毛某姐姐。毛某表示如果颜某要解除合同,需要退押金、房租、搬家等费用并赔偿2800元,才愿意解除合同。颜某对毛某提出的要求表示不认可及反对。双方对解除合同赔偿金额事宜一直争执不下,不愿做出让步。
为了化解纠纷,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模式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说服、劝说和思想上的引导、情理结合的调解,双方都愿意作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房东颜某向毛某退房租及押金800元、补偿搬家费用1000元,毛某8月5日前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