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7月14日,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开展巡逻工作时,在八所镇感恩北路发现一辆货运车辆在路上行驶,该车货厢竟坐着2名未成年人,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路管员经安全拦停检查核实,除货厢内有2名未成年人外,驾驶室还有3名成人、2名未成年人。驾驶人汤某明告诉交警,因为两个小孩晕车,才将他们放在货厢。
交警路管员耐心向驾乘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告诉其货车车厢违法载人的危害。同时,交警告诉驾驶人其车辆核载人数为5人,超员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也不容小觑。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汤某明被东方警方依法罚款100元。